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兴和县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下辖县,地处乌兰察布市东南部。位于北纬40°26″~41°27″,东经113°21′9″~114°7′47″,南北长约10千米,东西较窄,约67千米,总面积为3518平方公里。东以大青山、阿贵山为分水岭,与河北省尚义县相邻;南以长城、大南山为界,与河北省怀安县,山西省天镇县、阳高县交界;西与丰镇市,察哈尔右翼前旗接壤;北与察哈尔右翼后旗、商都县毗连,素有“鸡鸣闻三省”的说法。2013年,兴和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3.8亿元,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5.2亿元,财政收入实现4.53亿元,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亿元。2018年9月25日,获得商务部“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”荣誉称号。2013年,兴和县总人口31.48万人,其中乡村人口25.3万人。人口密度89人每平方公里。有汉族、蒙古族、回族、满族、苗族、高山族等10个民族,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,以汉族为多数的民族居住地区。